保修範圍受發票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保障
“The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Sale, Delivery and Payment of Blanco APAC Pte Ltd” are available at HTTPS://WWW.BLANCO.COM/APAC_SALES_CONDITIONS
材料缺陷、擁有權缺陷和擔保
7.1 客戶有義務在接受或收到貨物時立即檢查每次交付的貨物,並立即書面 通知我們可識別的缺陷。若有隱藏的缺陷必須在發現後馬上以書面形式報告 。 否則,交貨應被視為已接受且無缺陷。 |
7.2 就我們應對缺陷負責而言,我們將會酌情採取補救措施: |
(i)產品本身的缺陷 |
(ii)客戶已按照隨附的說明書使用貨物 |
(iii)客戶在貨物交付給客戶之日起 24 個月的保修期內通知我們 , 交付是基於 適用在Incoterm 和 |
(iv)客戶已根據我們提供的缺陷通知格式或程序在客戶發現此類缺陷後 7 天內
通知我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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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任何修理或更換的貨物,該貨物的保修期不應為自修理或更換的貨物交 付之日起 24 個月,而僅為該期間未到期的部分。 如果因客戶的貨物交付給 客戶後而造成的缺陷情況,客戶無權根據本協議提出任何索賠。 |
7.3 在沒有任何明確的相反協議的情況下,報價、產品說明、目錄、數據表、 圖紙或其他文件中提供的關於細節、尺寸、數量、顏色、應用選項和其他特 性的任何聲明或數據,特別是關於可用性 等僅包含與給定商品保修範圍內的 性質、質量和特性相關的數據,但不構成保證。 |
(iii)客戶在貨物交付給客戶之日起 24 個月的保修期內通知我們 , 交付是基於 適用在Incoterm 和 |
(iv)客戶已根據我們提供的缺陷通知格式或程序在客戶發現此類缺陷後 7 天內
通知我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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